齐齐哈尔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主办单位:黑龙江省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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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高等教育国际化研究
 [提要] 全球化进程推动下的高等教育服务贸易和高等教育国际化已经成为各国发展高等教育不可忽视的重要领域。本文以高等教育服务贸易为视角,利用经济学的供求关系等微观理论,并融合公共管理的价值经验,对高等教育服务贸易和高等教育国际化之间的联系进行分析,并提出高等教育国际化质量研究的理念。
  关键词:高等教育服务贸易;高等教育国际化;高等教育国际化质量
  一、高等教育服务贸易的产生和开展
  (一)高等教育服务贸易产生的合理性。随着区域化和全球化对资源整合的进程加快,建立在比较优势论基础之上的国际贸易活动,在贸易形式和内容上都呈现出不断延展和深化的特征,这对促进各国分工协作、交流互惠以及增进彼此福利都产生了有利影响。而就国际贸易中的教育服务贸易而言,学界一些学者认为教育基本上具有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的特点,应归属于公共产品或准公共产品之中;而且教育涉及到一国意识形态范畴,出于主权控制的考虑,也不应该纳入自由贸易的范畴。也有一些学者从市场供求理论、高等教育成本分担理论等角度出发,认识到要实现教育的供求平衡,供给上应该鼓励教育投资的多元化,需求上应该形成教育成本的合理分担机制,而教育服务贸易正是供求机制在各国之间进行教育资源配置的必然表现。
  1993年12月“乌拉圭回合”谈判达成的服务贸易总协定,在法理上为教育服务贸易的合理性提供了依据。该协定将教育服务归为第五大类,教育服务又可细分为初级教育服务、中等教育服务、高等教育服务、成人教育服务以及其他教育服务。其中部分初级教育服务及中级教育服务涉及我国的义务教育。义务教育是国家对适龄儿童以及青少年实施的免费教育,体现了国家对公民受教育机会均等化的保护,对此我国和世界大部分国家一样给予限制性指导。而高等教育由于成本投入高,在一些教育财政投入相对匮乏的经济欠发达国家,高等教育仍处于供给不足的状态,这就与经济欠发达国家激发经济潜力所产生的迫切的人才需求相矛盾,高等教育的供需矛盾决定了高等教育资源的相对稀缺性。从比较优势论和供给需求理论角度出发,相对稀缺性使得高等教育资源具备了作为服务产品进行贸易的可能性和必要性。因此,通过对GATS的协议内容以及经济学供求理论的合理分析,以及区别于其他教育阶段的特殊价值判断,高等教育服务贸易产生的合理性得以论证。
  (二)高等教育服务贸易开展的方式。依据GATS对服务贸易展开的四种分类方式,具体应用到高等教育服务贸易的分析上,可将高等教育服务贸易具体分为四种方式,即高等教育的跨境交付、境外消费、商业存在和自然人流动。
  高等教育服务的跨境交付指一成员国的供给者在其境内,向另一成员国境内的需求者提供高等教育服务,如跨境远程教育。高等教育服务的境外消费指一成员国的消费者到其境外,即到另一成员国境内消费高等教育服务,如境外留学。我国在市场准入和国民待遇方面均未对这两种方式作出承诺。高等教育服务的商业存在指一成员国的供给者,通过在另一成员国境内的法人或分支机构,提供高等教育服务,如中外合作办学,我国在市场准入上允许中外合作办学,外方所有权可占多数;国民待遇方面则未作承诺。高等教育服务的自然人流动指一成员国的供给者到其境外,即到另一成员国境内提供高等教育服务,如聘用外籍教师,市场准入方面我国要求供给者受我国机构邀请或雇佣,要求其符合我国出入境相关规定;国民待遇上要求其符合服务资格的规定。
  随着高等教育服务贸易的开展,一方面高等教育服务的供给者——高校、教师、行政和管理人员在国际范围的联系日益密切,传统的学术理念和管理方式置身于国际化的新舞台;另一方面高等教育服务的需求者——学生和家长、甚至用人单位也面临新的机遇和挑战,学生和家长面临更多的受教育方式的选择和成本的变化,用人单位的人力资源开发和管理的模式也不断吸收国际标准,改造传统思维和模式,不断与国际接轨。
  二、高等教育国际化概念演变
  为应对全球化的影响,各国采取事关高等教育的措施改革,这一行为过程即为高等教育国际化。因此,全球化是高等教育国际化的起因,是贯穿始终的环境因子;高等教育国际化是各国为应对全球化所产生的系列行为,是一个动态过程。
  高等教育国际化具体概念的演变,可根据广度分为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功能观,即认为高等教育国际化是在国际视角下对高等教育教学、科研、社会服务三大职能的审视,首倡功能观的学者以加拿大学者简·奈特为代表,她认为高等教育国际化是指“将国际维度或跨文化的维度融合到高等教育机构教学、科学研究和提供社会服务的功能过程中”;第二个阶段是目的观,即认为高等教育国际化应该存在除其自身以外的目的指向性,例如为应对全球化过程中的经济与劳动力结构变化,所需改变的物品与人员流动等。对此,简·奈特优化其概念为“将国际维度或跨文化的维度融合到高等教育机构的使命和功能中”。
  高等教育国际化的概念,在官方机构廓清其概念,对教育经贸往来和学术研究都具有积极的引导意义。隶属于联合国教科文卫组织(UNESCO)的国际大学组织——国际大学协会(IAU),在总结学术界关于高等教育国际化具体概念演变因素的基础之上,将高等教育国际化的概念归纳为两个主要方面:(1)高等教育国际化是跨国界和跨文化的观点和氛围与大学的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等主要功能相结合的过程;(2)这是一个包罗万象的变化过程,既有学校内部的变化,也有学校外部的变化;既有自下而上的变化,又有自上而下的变化;还有学校自身的政策导向变化。这一概念一方面解释了高等教育国际化是指高等教育价值的承担者——高等学校,在跨国界和跨文化的视角和过程中实现其基本职能,这是高等教育国际化必须坚持的前提;另一方面高等教育国际化涉及到广泛的变化过程和联动关系。结合高等教育服务贸易,这种内外和上下的变化和联动关系可具体表现在三个方面:(1)高等教育国际化下师生的流动体现了高等教育服务贸易的境外消费和自然人流动;(2)为学习国外先进教学内容和方法引进国外优秀网络课程体现了高等教育服务贸易的跨境交付;(3)为了更为便利地享受国外教学资源而开设的中外合办的高等教育机构体现了高等教育服务贸易的商业存在。
  三、我国高等教育服务贸易对高等教育国际化的影响
  (一)跨境交付。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提高了互联网的普及程度,实现了实体课程的网络化转变,从而实现教育资源在空间上的共享,一方面在国内打破城乡教育资源分配的二元差异,从而促进城乡教育内容的一体化;另一方面通过国际贸易的跨境支付,实现以远程网络课程为形式的教育资源在国际区域的共享。限于信息技术起步较晚,我国跨境支付教育服务贸易的竞争力与发达国家存在一定差距,但仍进行了积极尝试。2002年北京大学加入由新加坡倡导成立的全球最大的在线大学。2003年清华大学与哈佛大学合作,借助光缆技术实现了课程的网络化建设。随着高校孔子学院建设的积极开展,以汉语推广教学为主的远程课程在孔子学院所在国占据有利的市场地位,既推广了中华文化,增强了国家民族间的了解和互信,也促进了我国文化产业在境外的腾飞。总之,各国受惠于共享资源带来的教育公平的同时,推行孔子学院建设的国内高校的国际化步伐随着跨境支付教育服务的兴起和推广也在不断加快。
  (二)境外消费。随着我国加入WTO,贸易政策透明度提高,促进了我国教育服务贸易长足发展,发展现状基本表现为两点特征,即进出口人数的增加,但是贸易逆差较大;归国人员逐年增加,但高尖端人才流失问题依旧明显。
  1、高等教育服务进出口人数增加趋势和逆差共存。高等教育服务的进口表现为我国学生赴国外留学,出口表现为外国学生来我国留学。我国近年来接受国外留学生的规模在逐年扩大,从2001年的61,869人增长到2014年的377,054人,增幅达5倍。同时,我国赴国外留学人员也逐年增加,从2001年的83,973人增加到2014年的459,800人,增幅逾4.4倍。我国高等教育服务进出口人数的双增长是经济驱动下的教育流动,表明经济活力的激发下我国高等教育学生流动性不断增强,打破了教育的闭塞状态,为公民提供更多的受教育机会,满足更广泛的教育需求。但是进出口之间的差额也不容忽视,我国出国留学生人数始终超过来华留学生,2001年逆差为22,104人,2014年逆差扩大到82,746人,变化幅度达3.7倍。这表明我国境外消费教育服务贸易的竞争力仍处于弱势地位,这严重制约着高等教育国际化进程的步伐,而且生源的匮乏也制约着高等教育国际化质量的提升。
  2、归国人员逐年增加,但高尖端人才流失问题依旧明显。随着国家经济竞争力的提升,出国留学人员逐年增加。但是,由于出国留学门槛的降低、规模的扩大,由此导致的留学含金量降低以及海外留学生在当地就业压力增加,导致学成归国生逐年增加,归国率从2001年的14.58%,历经2008年经济危机周期的波动,上升至2014年的79.34%,上升幅度显著,这也归功于近些年我国高等教育国际化建设中推出的海外人才优惠政策的吸引。这表明在高等教育服务贸易开展的过程中,一国的人才流失问题会随着本国高等教育国际化程度的提高而得到改善。但是在高尖端学科方面,受限于国内配套科研设备和资源的缺乏,仍存在明显的人才流失问题。
  (三)商业存在。对于商业存在的外资大学形式,虽然能在很大程度上缓解政府对高等教育进行财政投资的负担,但是出于教育主权控制的原因,我国仍未放开外资大学进入高等教育领域;在中外合作办学方面,我国只允许中外合作办学形式的商业存在,而且规定外方不能任校长,在办学要求上也存在一定限制,这是由于制定贸易政策时,应该既把握经济效益,明确引入国外优质教育资源可以适度减少境外消费教育服务贸易进口,有利于增强境外消费教育服务贸易竞争力的作用,同时又不能忽视质量关,应该严格规范中外合作办学的质量。但是在中外合作办学的实际操作中,“过度商业化”等问题严重影响着高等教育国际化的质量,据IAU 2014年调查报告披露,通过对131个国家的1,336所大学的高等教育国际化进行调查,结果表明超半数的大学有意实施国际化战略,其中25%在筹备中,但同时存在很多问题,其中“过度商业化”是高等教育国际化的主要风险,除了高等教育服务贸易利益诱导下的“过度商业化”,高等教育国际化进程中还有其他问题,如:资源发展不平衡、不正当竞争、兜售文凭、学术造假等问题。事实上,我国在进行中外合作办学的过程中,同样存在诸如此类的质量风险问题。
  (四)自然人流动。我国在教育服务贸易自然人流动方面存在诸多限制,出现这种现状原因有两点:一是由于我国传统上对自然人,尤其是高层学者控制较严;二是由于我国学术水平整体上不高,加之在国体上存在着差异,这些都限制了我国教育服务贸易的自然人流动。我国以自然人身份出国讲学、参加国际学术会议、在高校合作科研的人数也在逐步上升,同时也邀请或吸纳一些国外学者来华讲学或授课。
  总之,高等教育服务贸易四种展开形式对高等教育国际化的影响综合表现为如下几个方面:(1)高等教育服务贸易的开展为高等教育发展创收,但充足的经费为高等教育国际化提供财政支撑的同时,也应警惕境外消费的逆差所带来的境外控制力增强;(2)高等教育服务贸易的开展有利于我国高校学习先进的学术内容和管理方法,从而增强我国高等教育国际化竞争力,但文化碰撞带来价值观修正的同时,也应警惕外来文化对中华文化的隐性殖民;(3)高等教育服务贸易的开展有利于扩大高等教育国际化的溢出效应,即从区域到国际的福利增进,但也应警惕高端人才的流失所带来的人才无谓损失。
  四、我国高等教育国际化质量的提高
  (一)国家层面的政策支持。提高我国高等教育国际化的质量,首先需要国家层面的政策支持和引导。2010年5月5日在我国国务院常务会议上,审议并通过了《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其中第十六章提出扩大教育开放,重点强调了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引进优质教育资源、提高交流合作水平三方面,这体现了国家层面从引进优质资源角度强调了高等教育国际化质量。2015年10月24日,国务院下发了《关于印发统筹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总体方案的通知》,该通知结合五年实践,进一步深化了2010年的规划纲要,从大学和学科角度,提出高等教育国际化进程中推进一流的总体目标。随着高等教育服务贸易的开展,高等教育国际化质量控制工作变得越来越细化,为了提高我国高等教育国际化质量,还需要政府从服务贸易角度出台更多规范性的政策方针。
  (二)社会观念的指引导向。受日益开放的出入境政策以及不断增加的国民收入的影响,自费出国留学尤其是自费赴美留学成为热门现象,但是我国缺乏对自费出国留学生进行专业选择的有效引导,一方面自费出国留学生归国后的就业问题严峻,加剧了我国就业结构和产业结构的失衡;另一方面自费出国留学造成了大量国内教育消费者和教育资金外流,不利于我国国内教育供给的数量扩大和质量提升。因此,提升高等教育国际化的质量,需要塑造并引导出国留学方面端正的社会观念,十八大提出要实施创新驱动战略来实现产业调整和升级,这无疑为中国境外消费教育服务贸易的发展提供了契机,也为高等教育国际化质量控制提供了思路。以产业调整和升级的方向为引导,促进留学产业和经济产业结构性的紧密结合,引导社会观念迎合这一结合趋势,有利于增强境外消费教育服务贸易竞争力,从而提升我国高等教育国际化的质量。
  (三)高教系统的战略定位。高等教育的本质的是培养有用之才、发展科学知识以及提供社会服务,而高等教育国际化的本质应是使参与高校实现全球范围的合作、交流和互惠。因此,不管是高等教育服务贸易上“走出去”还是“引进来”,都不能以高等教育国际化之名违背高等教育和国际化的本质,而应该正确引导高等教育服务贸易对高等教育国际化质量和安全的影响,树立高等教育系统的发展战略,把握利益的同时,突出质量风险的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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